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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20]1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青海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海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方案(2019-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学校决定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行业企业需要,抓住“四新”建设时机和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关键环节,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强化保障措施,聚力打造优势特色,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专业评估与认证。

2.各申报建设项目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专业发展实际,聚焦专业建设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以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方案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为建设核心点,整体设计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自主实施、注重绩效。

3.一流专业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每年年初进行申报,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会定期开展方案审核、中期检查、反馈预警、结项验收、绩效考核,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三年建设期内须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二、申报范围

1.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相关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藏医学。

2.2019年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相关专业:经济学、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勘查工程、草业科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会计学。

3.鼓励全校其他各专业积极组织申报,结合国家级与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培育建设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不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

三、申报程序

1.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填写《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书》(附件一)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年度建设任务书》(附件二)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原则上,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相关专业,申报金额为实验室硬件建设内容300-400万元,师资培养、课程建设等软件建设内容20-30万元;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申报金额为实验室硬件建设内容100-200万元,软件建设内容10-20万元。

2.新申报校级培育建设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需在院系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青海大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三)一式一份报教务处,申报金额按专业建设需求酌情填报,评审通过后确定专业建设可支持的资金额度。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汇报以PPT的形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挖掘学科专业优势,严格论证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在教育理念、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改善、学生发展与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要统筹规划建设方案的制订工作,注重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集成度,明确建设的具体内容、目标和指标,合理预算各项经费,注重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各项目建设方案需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



附件:1.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书

    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年度建设任务书

    3.青海大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