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本科学生重新学习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现将2013、2014、2015级学生在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一、课程安排
1.2014级《大学物理I(二)》、《大学英语I(三)》、《理论力学I》、《软件技术基础》、《物理化学I(一)》、《线性代数I》;2015级《大学英语Ⅰ(一)》、《高等数学I(一)》、《高等数学III(一)》、《画法几何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进行组班集中授课,授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2.除以上11门课程外,其余课程不组班,学生需随同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同课程进行学习。
3.2013、2014、2015级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包括自修课程)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学校不再单独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考试。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考试通过的成绩均以“60”分记载。
二、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采用网络传播、纸质版张贴等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及考试安排,尤其对留级学生要重点告知,要求其认真核对自己的成绩,如有课程成绩未及格,但重新学习名单中没有其名字的,务必来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进行核实登记;通知授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授课、辅导、答疑工作。
2.教务处届时将按照重新学习授课计划对组班进行重新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在期末考试前,与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重新学习学生名单、课程和任课教师有关信息。
附件:
2013、2014、20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组班重新学习授课计划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校对:赵媛媛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