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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9]188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辐射带动作用,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的要求,将对第十批8名骨干教师进行中期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培养期内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3)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教师填写《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附件1)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准备支撑材料。

2.院系考核:各院、系对本单位骨干教师进行检查,填写《第十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附件2),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考核:学校将择日召开第十批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会议,骨干教师进行个人工作汇报。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部)将《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897624419@qq.com。

2.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保存并建立骨干教师信息档案,并对骨干教师的优秀典型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教师学习看齐,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吴斌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

    2.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

    3.青海大学第十批省级骨干教师名单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