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21]13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法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大教处字(2018)181号】要求,为加强过程性考核,增加学生课业难度,加强学风建设,现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0月21、22停课)
1.公共课考试时间:10月20日下午(数学类13:30-15:30、物理16:00-18:00)
2.学科平台课考试时间如下:
院 系 |
考试时间 |
水利电力学院 |
10月21日上午 |
土木工程学院 |
10月21日下午 |
化工学院 |
10月22日上午 |
机械工程学院 |
10月22日下午 |
3.专业课考试时间:10月21-29日
二、考试安排
公共基础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2021级新生公共基础课考试随堂安排);专业课及学科平台课考试期间为正常教学时段(学科平台课考试时间段中可穿插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由课程所在院系自行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方式
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目的可采取闭卷、开卷考试、计算机网上考试等多种考核方式。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青海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法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工作,严格执行《青海大学试卷命题、审批、批改及管理规范》,提前组织学生学习《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格考试纪律;
2.专业课考试可随堂安排,时长为2节课,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院系教师担任;公共课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教师担任;
3.考试要求单人单桌,单个考场考生人数在60人以下的监考单位需派两名监考教师、考生人数在60-100人的需派四名监考教师、考生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需派六名监考教师;
4.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青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附件)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考场巡视,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授课教师和学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好本单位课程考试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实践教学科陈老师 0971-8562535
附件:青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