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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9]73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要求,为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现将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2019-2021年,教育部将建设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和100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分年度开展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类建设规划》(附件1)。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分两步实施:报送的专业首先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组织开展专业认证,通过后再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每年3月启动,经学校网上报送和提交汇总材料、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等,确定建设点名单,当年10月公布结果;2019年,我校可推荐16个专业。

  二、申报专业条件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面向全部专业。申报专业需满足如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鼓励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以引领带动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

  1.院系申报阶段(2019年5月6日-5月22日)

  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从专业定位、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凝练总结专业建设成效,明确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各院系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并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一份)于2019年5月22日前报校教务处。

  2.学校论证阶段(2019年5月23日-31日)

  采取现场答辩和质询的形式完成,每个专业15分钟,其中:8分钟PPT介绍,7分钟现场提问。

  3.校内公示和系统填报阶段(2019年6月1日-30日)

  学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面向全校公示;并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已入选2018年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的14个专业必须申报;

  2.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投入30-60万元建设经费,分年度下拨,并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是建设一流学科、一流大学的重中之重,对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

  质量意义重大,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联系人:陈秀明   联系电话:0971-5312587

  

  

  附件: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