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9]6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青海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青大校教字[2019]1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启动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英
副组长:赵常丽
组 员:苏占海 李宗仁 李双元 王 晓 金培鹏 张吾渝 解宏伟 李长忠 李先加 武永亮 胡夏嵩
郭翀琦 张世春 刘志强
(二)工作小组
1.工学类工作小组
组 长:张 宏 李 滢
成 员:刘海雄 李钊年 张 文 刘志强 司 杨 龚志起 曹效海孙春艳 高德东 陈秀明
2.农学、理学类工作小组
组 长:李希来 张得钧
成 员:赵 静 何 涛 康 明 张 辉 王晋民 张见红 卢素锦 赵 媛
3.经济学、管理学类小组
组 长:任善英
成 员:田巧玲 刘尚荣 何梅青 蔡守琴 赵 玲 齐 珊
4.医学类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杰 杨爱荣 三智加
成 员:张发斌 李建华 王生兰 李永平 李永芳 王树林 久 太 王献珍 切羊让忠
5.公共课程模块工作小组
组 长:郭翀琦 周印利
成 员:张世春 冯彩莉 陆 萍 刘志强
二、工作进程
| 时间进程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 2018年12月-2019年1月 |
1.学校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2.完成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的搭建工作 3.做好《青海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论证工作 |
教务处 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 |
| 2019年3-5月 |
4.学校下发《青海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5.各教学单位进行各层次调研(包括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校友、毕业生、教师、学生等),组织召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形成各专业人才培养修订方案初稿 6.各教学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 2019年6月 |
7.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召开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 8.教学单位按照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培养方案 9.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
教务处 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 |
| 2019年7-8月 |
10.学校审核专业培养方案并上报校长办公会 11.学校编印培养方案 |
教务处 |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青海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依据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定稿后,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各学科工作小组负责搭建通识课、学科基础课课程体系;各小组需全程参与校级层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好培养方案初审和校内专家论证工作等。
3.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需邀请对口支援高校、企业、行业人员参与制定和论证,并提前一周将论证时间与地点报校教务处,教务处安排人员参会;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4.各教学单位将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材料汇总后,经院系盖章,教学院长签字后,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到cxm2587@126.com。
5.报送材料包括:(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3)专家论证意见表。其中: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完成审核和汇编工作。
联系人:陈秀明 联系电话:0971-5312587
附件:青海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