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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海大学2016年名师培育计划入选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9]67号

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青海大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现对2016年入选“名师培育计划”的四名教师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刘晓静、何涛、杨莉、张长

  二、考核时间

  2019年5月

  三、考核内容

  (一)业绩考核阶段

  1.任务完成度检查(30%):对照任务书自查完成情况。培养人应根据任务书要求,逐项严格量化说明,提交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

  2.其他业绩评价(20%):除任务书规定内容外所开展的工作、获得的荣誉(具体指明1-2项个人认为最具成就感的业绩)、个人待提高的方面(具体指明1-2项个人认为最具挫败感的工作)、个人感触以及对名师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文字材料。

  3.态度能力评价(10%):随机抽选本单位同事,对工作态度进行问卷调查,由教务处负责发放问卷调查统计。

  4.经费绩效评价(10%):考核经费支出额度与业绩关联度,由教务处出具评价意见。

  5.教学效果评价(30%):培养期内学生评教意见、督导教学评价,由教务处汇总统计评价意见。

  6.学术报告评价(加分项):根据名师谈教学活动,按照讲座教师的评价得分计入。

  (二)成果展示阶段

  已通过考核教师,需撰写3000字左右个人总结,梳理业绩材料,并提供6-8张工作照。学校将以汇报会、网络、展板等形式对校级“教学名师”进行宣传,展示业绩成果。

  四、考核结果

  1.各考核内容分值按百分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对完成既定工作、符合培养要求的教师授予“青海大学教学名师”称号,对未完成者,限期整改,仍未通过者收回资助经费并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请各位教师按照“考核内容”中1、2项要求整理材料,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需胶装成册,见附件),并将自评报告一式一份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793678044@qq.com。

  联系人:王占青   联系方式:5315595

  

  

  附件: 2016年度“名师培育计划”验收自评报告模板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