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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93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2018]4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对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海大学入选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共计9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业务素质、教书育人、团队建设、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情况。

  2.承担教学工作量(含实践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与改革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3.科研、论文、论著、获得科研项目的等级、经费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4.掌握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及岗位技能情况。

  5.国内外进修学习培训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1.个人总结

  请各骨干教师认真回顾总结本人两年培养期来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体会,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青海省高等院校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简表(本科)》(附件2);提供与考核内容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科研立项证书及各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于11月29日将书面总结、考核简表电子版发至793678044@qq.com,纸质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

  2.会议考核

  省教育厅考核组于12月18日9:00-17:00在青海师范大学召开考核会议,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全体参加并进行个人8分钟的PPT汇报,会后查阅个人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占青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名单

      2.青海省高等院校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简表(本科)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