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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69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成立四个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现场检查工作。

  组  长:王晓英

  副组长:赵常丽  王  健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王 健

张发斌 姜玉波

许砚慧 杨幸福

化工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电力学院    地质系

陈 松

田巧玲 雷  风

周  宜 王自洁

农牧学院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部

周印利

赵  静 张爱华

陈秀明 赵媛媛

财经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计算机系

何  涛

石锐明 郭峻岭

王  虹 马瑞江

医学院   藏医学院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基础部

  

  2.各院、系(部、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包括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计划、教案卡等)完备情况;教学进度实施及授课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过程性考核、实验(实习)教学组织等情况;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

  2.院、系(部、中心)处级领导干部听课。依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校、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各院、系(部)需提供听课记录支撑材料。

  3.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及补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教研室活动。检查各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教研室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活动组织及效果、青年教师参加在线课程培训情况等。

  凡在检查期间出现问题,达到教学事故认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中,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重点检查

  1.学籍管理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各教学单位工作布置、预警通知书发放、预警学生谈话、学业预警资料整理汇总、院系(部、中心)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情况。

  2.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及对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及对标自查的通知》要求,检查各教学单位该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形式、范围;对标工作开展形式与结果;2019版培养方案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检查中央财政、省财政立项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进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支出情况,主要项目包括: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分类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堂教学与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公共素质类选修课程建设、学科专业竞赛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4.自编教材自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青海大学自编教材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对自编教材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及推进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

  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通过现场集中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特色。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月22日-11月9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请于11月9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各类自查材料(附件1-4)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电子版发至cxm2587@126.com;总结材料应做到直面问题,言之有物。

  2.第十二周(11月12日-16日)为学校现场检查阶段。

  3.第十三周召开通报会,各单位、各教学检查小组向学校汇报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进行总结。

  

  

  附件:

      1.青海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表(自查用)

      2.青海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自查用)

      3.青海大学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4.青海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