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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7]184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健全教师竞赛观摩培养体系,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高,学校将在11月6日-12月1日组织开展第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1.观摩活动听课教师为2016、2017年新入职教师;

2.观摩活动主讲教师为2017年度校级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及2014年教学名师、2017年入选“名师计划”教师。

二、组织形式

教学观摩采取随堂听课方式进行,课程安排详见《青海大学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程表》(附件1)。观摩期间课程主讲教师课时量按双倍课时核算。

三、相关要求

1.听课教师每人听课时数不少于4课时;

2.鼓励教师跨学科、专业观摩听课,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做好听课记录,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并积极鼓励其他教师参加;

4.请各单位在观摩月结束后,将《青海大学教学观摩教师登记表》(附件2)、听课心得体会于12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421825897@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自洁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教学观摩课程表

2.青海大学教学观摩教师登记表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