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7】145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2017年课程建设项目计划》的要求,本年度继续立项资助分类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和要求
(一)精品课程
1、立项课程数及经费:不限门数(可轮空),根据课程申报情况确定资助经费。
2、目标:对已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课程,进行再投入再建设,并通过建设成为学校的一流、特色课程。
3、申报条件:已完成一类课程建设,或曾在其他类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评审中排名第一。
(二)一类课程
1、立项课程数及经费:立项建设1-2门,每门资助3万元。
2、目标:经建设后在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成为全校优质示范性课程。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附件1)为标准,建设期满分值需达到95分。
3、申报条件:
(1)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该课程不少于2轮。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或主持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3)已有完善课程网站,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实现网络互动教学。
(4)须在二、三类课程建设完成的基础上申报,在二、三类课程验收中评定优秀课程优先立项,已建设完成的一类课程不再申报。
(二)二类课程
1、立项课程数及经费:立项建设3-4门,每门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
2、目标: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为标准,对3-4个以上课程建设指标重点突破,兼顾提升整体水平,建设期满分值需达到80分。
3、申报条件
(1)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或主持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3)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协助开展教学活动。
(4)须在三类课程建设完成的基础上申报,在三类课程验收中评定优秀课程优先立项,已立项建设完成的二类课程不予申报。
(三)三类课程
1、立项课程数及经费:立项建设15门左右,每门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
2、目标:建设成为有2项以上改革特色的课程,奠定课程建设基础。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为标准建设期满分值需达到70分。
3、申报条件
(1)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主持或参与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3)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协助开展教学活动。
(4)已立项建设完成的三类课程不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遴选、推荐申报课程,以教学科研团队、教研室为主体,确定重点建设的课程及负责人,学校鼓励相近专业组成课程组联合申报,申报课程需填写《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院、系(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于8月29日前将《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将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
3、学校将于10月底进行立项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检查验收
学校将根据《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2018年10月进行中期检查,2019年9月进行评审验收,检查将严格按照课程指标体系和合同执行情况,以随机听课、专题汇报、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对建设成效不显著,工作推进缓慢的课程予以撤销项目,对有显著阶段成效且经费不足的项目,可追加经费。
四、经费管理
课程经费管理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对经费额度、用途需进行变更的课程,需由课程组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附件:
1、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评审指标
2、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青海大学分类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