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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关于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经费与研究周期管理

1、立项范围

项目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申报人员可参考《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也可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2、经费支持

学校根据项目类型、研究内容及研究周期,给予每个项目的经费资助。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申报教师填写《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中经费预算,按年度形成经费支出计划,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的时间节点执行。

3、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周期为1年(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时间开始起算)。凡立项项目要求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一律不予延期,确需延长研究时间的,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二、申报要求及管理

1、申报条件

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项目立项优先考虑在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凡有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予申报。

2、申报名额

以下名额为申报数额下限,申报项目数无上限要求。

单位

项目数

单位

项目数

医学院(含附院)

5项

财经学院

5项

农牧学院

5项

化工学院

5项

机械工程学院

3项

土木工程学院

3项

水利电力学院

3项

环境工程学院

3项

地质工程系

3项

计算机系

3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

3项

基础部

3项

体育部

2项

 

 

注:职能处室及图书馆等教辅单位无项目数限制。

3、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按照合同书要求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项目验收时,应至少有1篇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若项目负责人研究期内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可免予验收。

三、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

各单位将《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8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E-mail:413681607@qq.com)。

2、评审方式

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汇报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立项。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青海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