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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号关于对2015年夏季小学期学术报告(讲座)学分认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改善素质课程结构,扩充教学资源,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扩大学术报告(讲座)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学校将在2015年夏季小学期对报告(讲座)进行成绩记载和学分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规则

以领取“学术报告记录卡”、记录次数、积累学分的形式进行。2015年夏季小学期学术讲座按照每2学时折算0.2学分计算,累计达1学分(需为整数)给予认定,并记入学生素质类公选课成绩。

二、适用范围

2015年夏季小学期学校、院(系)举办的学术报告(讲座)均予认可。

三、工作程序

1、学术报告前,由报告组织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申领“学术报告记录卡”报告,说明报告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及申领份数。

2、报告组织单位在报告结束后向听取报告学生发放“学术报告记录卡”。

3、学生本人完善“记录卡”中相关信息,妥善保存。学生听取5次(或以上)报告,累计达1学分后,可将“记录卡”提交所在院(系)教学管理部。

4、院(系)教学管理部根据卡片记录,核算次数,汇总后以报送学生成绩的格式将有关表格提交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2015年夏季小学期为此项工作试行期,在实施过程中恳请院系部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制度将在后期完善出台,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 〇 一五年七月九日

 

校对:尹亮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