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7】6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的通知》(青大教处字[2017]45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答辩,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决定对水利水电工程等10个项目予以立项(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写《青海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青海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2日前上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
附件:
1、青海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2、青海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任务书
3、青海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校对:陈秀明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