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7]3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在本年度继续分批次选派教师赴境外学习进修,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50名教师。
二、进修形式
个人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团培训,培训时间为3周。
三、申请条件
(一)从事教师岗位3年以上,原则上年龄在50岁及以下;
(二)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熟练进行外语交流;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教研室主任3年以上、教学干事1年以上、2016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四)2014-2016年通过“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已接受过国(境)外培训的教师不得再行申请。
四、申请程序
(一)联系高校
个人进修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原则上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学校优先选派已有明确进修高校的教师),本人无法联系到国外接收单位的,请提交个人英文简历和主要进修方向,由外事办协助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组团培训教师,外事办负责联系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等。
(二)个人申请
教师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初审。
(三)组织面试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选派方案,会同外事办组织选派教师进行英语水平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训人员,并公示。
“名师培育计划”入选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申请进修时间1年以上的教师且满足年龄条件,申请后不再组织面试,直接派出。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秉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将《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2017年4月7日前报校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
联系人:尹 亮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2、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校对:尹亮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