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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7]3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在本年度继续分批次选派教师赴境外学习进修,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50名教师。

二、进修形式

个人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团培训,培训时间为3周。

三、申请条件

(一)从事教师岗位3年以上,原则上年龄在50岁及以下;

(二)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熟练进行外语交流;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教研室主任3年以上、教学干事1年以上、2016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四)2014-2016年通过“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已接受过国(境)外培训的教师不得再行申请。

四、申请程序

(一)联系高校

个人进修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原则上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学校优先选派已有明确进修高校的教师),本人无法联系到国外接收单位的,请提交个人英文简历和主要进修方向,由外事办协助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组团培训教师,外事办负责联系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等。

(二)个人申请

教师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初审。

(三)组织面试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选派方案,会同外事办组织选派教师进行英语水平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训人员,并公示。

“名师培育计划”入选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申请进修时间1年以上的教师且满足年龄条件,申请后不再组织面试,直接派出。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秉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将《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2017年4月7日前报校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

联系人:尹  亮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2、青海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校对:尹亮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