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7]34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及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17〕10号)要求,现将我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4.青海大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入选教师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青海省给我校分配推荐指标共3人,各院、系(部)限报1人。
四、遴选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国家级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提出申请,由院、系(部)组织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推荐人选。
2.各院、系(部)于3月22日前将推荐报告、《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七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组织教师录制课程视频,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人:尹亮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国家级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校对:尹亮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