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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6]189号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参与各项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表彰和鼓励在各项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建立教学激励长效机制。学校启动2016年度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青海大学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青大校教字[2016]13号)规定的教学成果类、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类、教师类和教材建设类项目均可申报。

  二、此次申报仅限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所获得的教学成果。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青海大学2016年度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一式一份,并附成果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3日,由各单位统一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虹   联系方式:5315595

 

附件:青海大学2016年度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校对:王虹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