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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6]169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健全教师竞赛观摩培养体系,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高,学校将在11月7日-12月2日组织开展第三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1、观摩活动听课教师为2015、2016年新入职教师;

2、观摩活动主讲教师为2016年度校级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及2016年入选“名师计划”教师。

二、组织形式

教学观摩采取随堂听课方式进行,课程安排详见《青海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程表》(附件1)。观摩期间课程授课教师课时量按双倍课时核算。

三、相关要求

1、听课教师每人听课时数不少于4课时;

2、鼓励教师跨学科、专业观摩听课,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做好听课记录,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并积极鼓励其他教师参加;

4、请各单位在观摩月结束后,将《青海大学教学观摩教师登记表》(附件2)、教师听课心得体会及听课记录本纸质材料于12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  亮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2016年教师教学观摩课程表

2、青海大学教学观摩教师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校对:尹亮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