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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提前结课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6]162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将安排部分结课课程提前进行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根据校历安排,第十四周(11月25日前)完成正常教学授课内容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院系根据课程性质可选择多样化考试形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具体要求

1、课程考试需严格按照《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和《青海大学关于试卷命题、审批、批改及试卷管理的规范》执行。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采用随堂考试的形式自行安排;考试课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并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提前结课课程考试安排统计表》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考试安排原则在课程结束两周后的时间段内进行,提前考试安排时间截止至第十七周(12月16日)。

4、考试要求单人单桌进行,由各教学单位统一至计划与管理科办理教室借用审批手续。

5、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院系老师担任。

6、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进行考场巡视,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7、提前结课课程由院(系)统一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授课教师和学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课程考试工作的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与管理科:陈秀明  魏  莲  0971-5312587

实践教学科:  马  中  陈  芳  0971-8562535

附件: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提前结课课程考试安排

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校对:陈芳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