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6]161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及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学校将对2015~2016学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2016学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2014~2015学年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附件1)。
二、验收时间及形式
2016年11月中下旬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须进行7分钟的PPT汇报。
三、材料准备
1、《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3);
3、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至少一篇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论文应反映所承担项目的核心内容,发表时间必须在项目研究期间内);其他支撑材料,如课件、开发的软件等。
4、结题验收材料装订顺序
《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附件(发表的论文等)。
5、项目研究论文在2014版北大中文核心目录杂志上发表的,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免结项答辩。
6、不能正常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或发生重要内容变更的项目,需填写《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
四、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2016年11月22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mail: 413681607@qq.com 。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拟结项验收名单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4、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校对:王虹 打印:李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