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6]158号
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将校、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及听课人员安排
1、校级领导干部,听课2门次;
2、校各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听课2~4门次;
3、各院、系(部)处级领导干部,听课4~6门次。
二、听课安排
1、此次领导干部听课活动集中安排在本学期第9~11周(10月17~11月4日)进行。
2、请各位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听课任务。听课时间和地点请查询课程表(附件1),随机选择课程。
3、各院、系(部)处级领导干部可重点听本单位教师的授课,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听课对象。
三、听课要求
1、教师要欢迎各级干部听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听课者要尊重上课教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教学,关闭手机,保持课堂秩序。
2、听课领导着重了解、并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条件)、教风、学风以及师生对本课程教学乃至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有关院(系、部)。
3、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后,要认真填写《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11月4日前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各院系部领导听课意见反馈表交本单位教学秘书处汇总上交),教务处汇总后进行通报 。
附件:
1、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青海大学课程表》
2、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校对:魏莲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