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青海大学自编教材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具有一定优势或特色,体现学科先进性,可供我校及其他院校相应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使用的教材(含题集、实验、实习指导)。
2.该课程无公开出版教材,或教材内容及体系陈旧。
3.因学科或专业发展改编或增加内容达1/3以上的教材。
4.在教学过程中反映良好,且具备正式出版条件的讲义。
5.适用于我校教学计划列出课程的教材可优先申报。
二、申请条件:
1.主编须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文字功底,对某一领域或学科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2.拟出版教材以讲义形式在教学中已使用两轮次以上(含两轮次),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反映良好。
三、申报程序:
1、符合基金立项范围的教材,由主编本人申报,填写《青海大学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书稿或讲义;
2、须提交教材编写大纲,并由申报人所在院、系(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3、2016年10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送交校教材图书供应中心;
4、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6年度教材建设基金立项项目;
5、凡经批准立项者需填写《青海大学教材建设基金项目合同书》。
四、建设期限
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教材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出版。印刷时须在扉页左上角处标注“青海大学教材建设项目(2016年资助)”字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11518
联系地点:行政楼B区二楼教材图书供应中心
附件:《青海大学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申报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校对:周宜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