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师生汉字书法大赛的通知》(青教语〔2016〕7号)要求,现将第二届全省师生汉字书
法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二、活动组织形式
初次评选在校内组织,每个组别分毛笔和硬笔按各不超过30幅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省语委办(厅语
工处)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评出一、二、三等后选手将进行现场书写。凡现场书写与原作水平有差异者取消其获奖
资格。
三、书写内容及要求
以健康向上的古今经典诗文、格言警句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
子。书写提倡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二简”字,凡违反书写要求和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
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需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书体不限,篆、草书须另纸附打印释文。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
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等作品;硬笔作品用白纸书写,尺寸不超过A4纸。
每位选手限报不同书体1件,须按照书法作品格式落款、加盖印章,填写《全省师生书法大赛作品登记卡》(见
附件2)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由院、系(部)教学管理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送交作
品。
四、评奖
省语委办(厅语工处)聘请省内资深书法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根据参赛组别分
别评出毛笔书法、硬笔书法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教师组别参赛者属非省
书协会员的,其作品获三等奖以上者可作为加入省书协会员的条件之一。作品将适时展出,具体展出时间和地点另
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2.各院、系(部)将《全省师生书法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随同参赛作品于9月26日前
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
联系人:王占青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全省师生书法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2.全省师生书法大赛作品登记卡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校对:王占青 打印: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