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及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青大校教字(2006)54号)和《2013年教务处工作要点》,学校定于2013年10月组织专家对2012~2013学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验收对象
(1)对2012~2013学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和2011~2012学年立项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附件1)。
(2)2011~2012学年立项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本次不申请结项或结项不通过者,从2014年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校级教研课题。
(3)2012~2013学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不能正常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或发生项目重要内容变更的项目,需填写《青海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申请表》(附件2)。
2、材料准备
(1)《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3);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
(3)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至少一篇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论文应反映所承担项目的核心内容,发表时间必须在项目研究期间内),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如课件、开发的软件等。
(4)结题验收材料装订顺序
《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合同书》、附件(发表的论文等)。
(5)项目研究论文在北大核心杂志发表的,经教务处审核后免于结项答辩。
二、评审时间
1、2013年10月10—20日,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查;
2、2013年10月21—30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须进行PPT答辩。
三、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一式5份,于 2013年 9月 25日前 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mail: 495012896@qq.com 。
联系人:冉庆美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拟结项验收名单
附件2:青海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申请表
附件3: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附件4: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二O 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打印:陈芳 校对:冉庆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