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督促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加强对教风、学风等实际情况的了解,学校将于本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1、校级领导干部,听课2门次;
2、校各职能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工会、科技处、教务处、基础教育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督导室、计财处、基建处、外事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保卫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处级领导干部,听课2~4门次;
3、各院、系(部)教务管理岗位处级干部,听课4~6门次。
二、听课安排
1、此次领导干部听课活动集中安排在本学期第8~9周( 10月 14日 ~27日)进行。
2、校级领导干部主要从本人所联系的教学单位选定听课对象,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建议名单(见附件1),或在全校范围内按课程表(见附件2)自行选定听课对象,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
3、各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依据建议名单听课,也可在全校范围内按课程表自行选定听课对象,由教务处组织校机关党委负责协调。
4、各院、系(部)教务管理岗位处级干部可重点听本院系教师的授课,也可在全校范围内按课程表自行选定听课对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三、听课内容
1、教师方面:主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方面:主要检查课堂纪律和学习状况。
3、其它方面:主要检查教室,尤其是多媒体教师设施状况、灯光照明、安全、环境等。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
2、听课人须认真填写《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不准代听、代写、不准打印。并详细、如实地对听课过程作完整的记录,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沟通。
3、听课人还需注重了解、搜集并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条件)、教风、学风以及师生对本课程教学乃至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有关院(系、部)。
4、教务处将汇总领导干部听课次数及反馈意见,形成教学工作简报,在全校进行通报。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校、处级领导干部听课课程建议名单
附件2: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青海大学课程表》
附件3: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
二 〇 一三年十月八日
校对:魏莲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