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本科学生重新学习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现将2010、2011和2012级学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1.2011级课程:《大学物理Ⅰ(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Ⅲ》;2012级课程:《高等数学Ⅰ(一)》、《计算机应用基础》组班进行集中授课,授课时间、地点及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2.除以上五门课程外,其余课程不统一组班,以学生自修为主,并随同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进行学习。请有关教学单位通知授课教师(附件3),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
3.2010、2011、2012级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包括自修课程)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学校不再单独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考试。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考试通过后成绩均以“ 60” 分记载。
4.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附件4),告知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5.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将在期末考试前,与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重新学习学生名单、课程和任课教师有关信息。
6.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学生重新学习工作。
附件1: 2011、2012级学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组班重新学习授课计划
附件2: 2011、2012级学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组班重新学习学生名单
附件3: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按开课单位统计)
附件4: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按学生所在系、部统计)
二O 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校对:王虹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