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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号关于青海大学2013年课程建设项目计划“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在《青海大学2013课程建设项目计划》中设立“卓越计划”系列项目类别,以项目立项方式推进“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已被确立为国家级或省级“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

二、建设目标

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若干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学校其他专业的改革建设。

三、建设内容

1、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学校定位,依托专业优势和特色,结合“卓越计划”培养需求和目标,完善试点专业培养方案,通过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获取与相关课程的对应关系)拟定教学计划,保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具有可操作性。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

2、优化课程体系。依据培养标准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制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进行论证。课程教学大纲中,不仅要包含知识点的要求,还应该包含能力培养的要求,将课程所承担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按照专业培养标准的详细目标落到实处。

3、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4、促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形成各门课程的教学方案,其总体设计要满足课程教学大纲中关于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的要求。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

5、改革教学管理。围绕人才培养全过程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基本文件,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专业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提升教学管理效益。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立项建设专业采用申报制。各申报专业需要填写《青海大学“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七份)于 11月 28日 前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zhouyl@qhu.edu.cn。

2、学校于12月3号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PPT汇报、答辩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对于立项资助的“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依据申报书内容,项目单位及专业负责人与教务处签订立项建设合同及任务书。

2、立项建设期为1年(2013年12月—2014年12月),每个专业每年支持额度为3-5万元。

3、项目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专业基本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和学术交流等。

4、项目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负责人应是专业学术带头人或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总体水平和计划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5、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总结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建设成效、建设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设计划等方面的内容。

6、总结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印利

联系电话:5312587

 

附件:青海大学“卓越计划”系列试点专业建设申报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校对:周印利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