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和教材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应侧重质量高、影响大、特色鲜明的教材,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规划教材及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选用的教材应结合我校的实际,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内容上的适用性。
3.教材选用应为近五年内出版的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如因学科、专业调整等原因须在短时间内更换教材版本的要严格按教材选用程序办理。
4.教材选用的一致性原则。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同一层次的同一门课程采用同一版本教材,如需选用不同版本,必须经校教务处审批。
二、教材征订要求
1.教材选用实行单位负责制。即由任课教师提出初步选用计划(承担其他院、系课程的,也一律由任课教师初选教材),经教师所在教研室、系(部)审核同意后,方能作为选用教材予以征订。为防止承担外系课程教师漏订教材情况的发生,各教学单位须按《院系(部)开课任务书》要求相互协调,通知相关任课教师选订教材。
2.各教学单位必须为学生征订教材,凡征订(补订)教材须填写《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附表一)。在填表时必须写明书号(ISBN)、出版社、编者、版次、课程名称、是否优秀教材、使用班级、征订册数及任课教师等相关信息(使用班级要逐一列出,学生、教师用书数量须分别列出)。
3.若无适用学校所开设课程的出版教材,必须为学生准备讲义或相关教学参考资料,以确保学生有相关的学习资料,同时填写《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不需要征订教材课程登记表》(附表二)。
4.医学院、农牧学院、财经学院、化工学院、成教学院的教材征订计划表由所在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再经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教材图书供应中心;直属院、系(部)的教材征订表也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
5.各院、系(部)教学干事在教材征订过程中要根据《院系(部)开课任务书》认真核对教材征订计划表,防止漏订、错订教材。如因漏订、错订或不及时填报教材征订计划表而影响教学秩序的,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应责任。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填报的《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不需要征订教材课程登记表》请于 12月 10 日前 送教材图书供应中心(同时报与纸质版一致的EXCEL表)。
四、教材征订信息渠道
主要依据《2014年春季高校教材图书征订目录》(登录www.sinobook.com.cn进入图书代办站下载)提供的信息资讯选择征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宜
联系电话:5311518
地点:行政楼B区二楼教材图书供应中心
附件1:《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
附件2:《青海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不需要征订教材课程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校对:周宜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