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学籍工作计划安排,因2010级学生需毕业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正常重新学习程序进行,现将2010级学生的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1. 凡学生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经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以自修的形式为主,学校不再统一安排重新学习课程的学习。
2. 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考试通过后成绩均以“ 60” 分记载。
3. 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0级学生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附件1),及时通知学生签字确认和课程自修;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授课教师(附件2),并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和组卷工作。
4. 2010级学生重新学习课程考试安排,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安排,另见通知。
5.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毕业学生重新学习工作。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按学生所在系、部统计)
附件2: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按开课单位统计)
二O 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校对:王虹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