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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号青海大学2014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安排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将于6月14日进行,现将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1.考试地点

综合教学楼、农牧学院教学楼、化工学院教学楼、财经学院教学楼、医学院教学楼、校本部昆仑学院教学楼、校本部昆仑学院5号楼、附中附小楼、科技馆、现代教育中心。

2.考务办公室及备考室:

考务办公室负责人:杨 磊

联系方式:18297117868

考点

负责人

考务办公室

备考室

联系人

值班电话

综合楼

刘海雄

水利电力学院会议室

水利电力学院

办公室

陈晓弢

5310436

农牧学院教学楼

赵 静

农林系资料室

农林系办公室

王 峰

5315385

化工学院教学楼

石锐明

化院教管部

办公室1

化院教管部

办公室2

金 虹

5310420

财经学院教学楼

朱 涛

财院教管部

办公室1

财院教管部

办公室2

康慧敏

6106519

医学院教学楼

郭翀琦

基础部办公室1

基础部办公室2

郭家春

5310026

昆仑学院、附中附小楼

许生成

昆院教管部

办公室1

昆院教管部

办公室2

丁玉珍

5315002

科技馆

张得钧

科技馆值班室1

科技馆值班室2

李春梅

13897207231

现代教育中心

李林贤

网络中心

办公室1

网络中心

办公室2

李智勇

5311466

二、考试工作机构

1.巡视小组

主 考:赵之重

副主考:赵常丽 曹俊智

成 员:陈 松 刘永清 苗海平 周全厚 李林贤 许生成 朱 涛 赵 静 郭翀琦 石锐明 刘海雄 李钊年 张得钧

2.试卷运送保密组

负责人:杨 磊

成 员:周印利 杨生宽 叶惠栋 刘志强 张 伟 张发邦 何邦俊

保密室值班人员:冉庆美 韩 静

3.考务组

第一组(综合教学楼)

组 长:周印利

成 员:王 虹 陈 芳 张发邦 陈晓弢 张萌洁 杨丽花 王占青

第二组(农牧学院教学楼)

组 长:陈秀明

成 员:刘 昕 丁 欣 巨 霞 王 峰 张 磊

第三组(化工学院教学楼)

组 长:周 宜

成 员:汪晓泓 赵 静 金 虹 崔明鑫 祁丽娟 孔繁恩

第四组(财经学院教学楼)

组 长:张 禾

成 员:杨生宽 马 青 郭廷权 赵 媛 齐 珊 康慧敏

第五组(医学院教学楼)

组 长:尹 亮

成 员:王 萍 李积东 李孝义 杨达武 郭家春

第六组(校本部昆仑学院教学楼、附中附小楼)

组 长:杨玲花

成 员:邓秀花 丁玉珍 东金德 祁新菊

第七组(科技馆)

组 长:李春霞

成 员:李春梅 刘志强

第八组(现代教育中心)

组 长:魏 莲

成 员:周 钧 李智勇

4.信号发射组负责人:朱 闯

5.后勤及医疗组

(1)通勤车辆负责人:徐宁生

早 晨:校本部所有通勤车按正常上班时间、路线发车;

中 午:通勤车1—6路12:00从学校通勤车站按原路线发车;

下 午:通勤车三辆18:00从学校通勤车站发车至五岔路口。

(2)试卷运送车负责人:黄新跃

(3)工作人员接送车联系人:张清秀

(4)电工联系人:崔振江

(5)医务组联系人:刘忠安

6.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周全厚

成 员:何邦俊 樊银业 王生彪 薛振东 邵明俊 李艳飞

贾贵财 张 彪 孔 蔚 周淑伟 王 俊 蔡成梅

顾希英 张凯宁 杨海莲 杨 越 罗生金

三、工作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自行替换。对考务及监考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者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青海大学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2.信号发射组必须提前做好发射器试播及收听效果检查工作,备用发电机的准备工作。

试播时间:6月13日8:30—16:30

接收频率:FM 88.4

3.做好考前培训工作。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1)工作人员培训会

时间:2014年6月13日9:30

地点:网络中心四楼多媒体教室1

参加人员:试卷运送保管组、考务组、信号发射组、医疗组、安全保卫组成员

(2)监考教师培训会

培训会1

培训会2

时 间

2014年6月13日13:00

2014年6月13日14:00

地 点

网络中心四楼多媒体教室2

参加人员

化工学院、农牧学院、昆仑学院、计算机系、体育部、图书馆、机关监考教师

财经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电力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基础部、地质系、社科系监考教师

4.请后勤服务中心于6月13日14:00准时打开教室,监考教师开始布置考场;6月14日8:00、13:00准时打开教室,准备考试,并搞好教室卫生。

5.各教学单位要专门安排召开考生会议,进行考前教育,强调考试纪律。提前告知考生不得将手机、隐形耳机等通讯及其它设备带入考场,根据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违者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凡因考生个人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学生违纪、作弊按《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6.违纪违规举报电话: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0971—6303098

青海大学教务处:0971—8562535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校对:杨磊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