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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经费支持与建设周期

1、立项范围:项目选择要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际工作,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能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项目的示范作用、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请参考《2014~2015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申请者可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2、经费支持:本学年立项项目每项经费支持5000元左右,重点支持项目8000元左右;

3、建设周期:凡立项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项目者将追回立项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申报要求及管理

1、申报条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项目立项优先考虑在本科教学第一线教师。凡有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

2、限额申报:项目实施限额申报(2014名师计划入选教师申报不占单位指标),未完成分配名额的单位将减少下一届的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各单位项目名额分配:

医学院(含附院)5项 财经学院5项

农牧学院5项 化工学院5项

机械工程学院3项 土木工程学院2项

水利电力学院2项 环境工程学院2项

地质工程系2项 计算机系2项

思政部2项 基础部2项

体育部2项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1项

职能处室4项。

3、验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验收时,应有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项目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验收时免答辩。

三、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各单位将《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以A4纸打印一式7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495012896qq.com)。

2、评审方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议立项。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庆美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2014~2015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校对:冉庆美 打印: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