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青教高[2015]37号)的要求,学校将举办2015年青海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重要措施,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校团委主办,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主 任
赵之重 青海大学副校长
委 员
赵常丽 青海大学教务处处长
王晓英 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常务副主任
蔺琳 青海大学团委副书记
沈 茜 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丁建军 曹腾飞 刘志强 刘晓静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各院系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大学科技园。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2015年5月1日 。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 2015年 5月 1日 前已注册。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五、参赛方式
各院系组织学生以团队形式进行参赛,参赛团队可以在本校内实行跨院、系、专业组队,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队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可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
六、参赛项目要求
大赛采用自主命题。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各院系原则上在每个参赛项目中不多于五个。
七、参赛时间
2015 年7月24日 ~ 2015年9月10日
八、参赛日程及联系人
| 阶 段 |
时间安排 |
实施进程要点 |
责任单位 |
| 组织报名阶段 |
2015 年7月24日 ~ 7月 31日 |
各院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7月 31日 报名网址: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
各院系 |
| 宣传组织实施阶段 |
2015 年7月31日 ~ 8月 24日 |
1.各院系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作品设计。 2. 8 月24 日 院系统一提交参赛作品。 3.校团委负责大赛的宣传和氛围营造。 |
各院系 校团委
|
| 校内初评阶段 |
2015 年8月30日 |
进行校内初选,从中推荐参加省级比赛项目。 |
计算机系 校团委 |
| 参加省级比赛作品上报阶段 |
2015 年8月30日 ~ 9月 5日 |
由校团委给教育厅统一报送参加省级比赛项目相关材料。 |
校团委 |
| 省级比赛阶段 |
2015 年9月5日 ~ 9月 10日 |
完成省级比赛评审,推荐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
教育厅 |
九、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提交材料
1、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附件3);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
2、展示视频。时长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 1G 。
材料报送:青海大学校团委
负责人:蔺 琳 qhdxtw@126.com
十、参加省级比赛项目提交材料
1、设计方案(含电子版)(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2、设计作品实物。
材料报送:青海大学校团委
负责人:蔺 琳 qhdxtw@126.com
十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20%,三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30%,其余为优胜奖。
十二、评审与表彰
遵照大赛主题,根据评分标准,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定,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证书。
十三、大赛注意事项
1、各院系积极组织参赛学生,及时网上报名。认真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一式三份,报送校团委。
2、参赛作品作者最多四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三、四作者的顺序填写。
3、参赛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4、参赛者违反大赛规定,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5、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环节。
6、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大赛主办方,但无权要求大赛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7、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8、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事项
评审规则及未尽事宜请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2015/)查询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赵常丽 王晓英
联系电话:13997167365 13734603501
联系人:沈 茜 蔺 琳
联系电话:18397115405 13997067515
附件:
1、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青教高【2015】37号);
2、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2);
3、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3);
4、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4);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校对:马中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