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公告

93号关于举办青海大学首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青教高[2015]37号)的要求,学校将举办2015年青海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重要措施,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校团委主办,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主  任

赵之重     青海大学副校长

委  员

赵常丽     青海大学教务处处长

王晓英     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常务副主任

蔺琳     青海大学团委副书记

沈  茜     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丁建军   曹腾飞   刘志强   刘晓静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各院系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大学科技园。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2015年5月1日 。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 2015年 5月 1日 前已注册。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五、参赛方式

各院系组织学生以团队形式进行参赛,参赛团队可以在本校内实行跨院、系、专业组队,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队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可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

六、参赛项目要求

大赛采用自主命题。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各院系原则上在每个参赛项目中不多于五个。

七、参赛时间

2015 年7月24日 ~ 2015年9月10日

八、参赛日程及联系人

阶 段

时间安排

实施进程要点

责任单位

组织报名阶段

2015 年7月24日

~ 7月 31日

各院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7月 31日

报名网址: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各院系

宣传组织实施阶段

2015 年7月31日

~ 8月 24日

1.各院系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作品设计。

2. 8 月24 日 院系统一提交参赛作品。

3.校团委负责大赛的宣传和氛围营造。

各院系

校团委

 

校内初评阶段

2015 年8月30日

进行校内初选,从中推荐参加省级比赛项目。

计算机系

校团委

参加省级比赛作品上报阶段

2015 年8月30日

~ 9月 5日

由校团委给教育厅统一报送参加省级比赛项目相关材料。

校团委

省级比赛阶段

2015 年9月5日

~ 9月 10日

完成省级比赛评审,推荐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教育厅

九、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提交材料

1、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附件3);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

2、展示视频。时长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 1G 。

   材料报送:青海大学校团委    

   负责人:蔺 琳    qhdxtw@126.com

十、参加省级比赛项目提交材料

1、设计方案(含电子版)(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2、设计作品实物。

   材料报送:青海大学校团委    

   负责人:蔺 琳    qhdxtw@126.com

十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20%,三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30%,其余为优胜奖。

十二、评审与表彰

遵照大赛主题,根据评分标准,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定,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证书。

十三、大赛注意事项

1、各院系积极组织参赛学生,及时网上报名。认真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一式三份,报送校团委。

2、参赛作品作者最多四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三、四作者的顺序填写。

3、参赛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4、参赛者违反大赛规定,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5、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环节。

6、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大赛主办方,但无权要求大赛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7、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8、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事项

 评审规则及未尽事宜请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2015/)查询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赵常丽    王晓英

联系电话:13997167365    13734603501

联系人:沈 茜   蔺 琳

联系电话:18397115405   13997067515

 

附件:

1、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青教高【2015】37号);

2、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2);

3、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3);

4、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青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4);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校对:马中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