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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号关于青海大学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申请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经费支持与建设周期

1、立项范围:项目选择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研究项目可参考《青海大学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请者也可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2、经费支持:一般项目每项经费支持陆仟元(6000元),重点支持项目壹万元(10000元)。

3、建设周期:凡立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在1年内完成项目研究,确需延长研究时间的,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及管理

1、申报条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项目立项优先考虑在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凡有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

2、申报名额:以下名额为申报数额下限,申报项目数无上限要求。

单位

项目数

单位

项目数

医学院(含附院)

5项

财经学院

5项

农牧学院

5项

化工学院

5项

机械工程学院

3项

土木工程学院

3项

水利电力学院

3项

环境工程学院

3项

地质工程系

3项

计算机系

3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

3项

基础部

3项

体育部

2项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2项

注:职能处室、图书馆等教辅单位无项目数限制。

3、验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按照合同书要求,如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验收时,应有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项目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验收时免答辩。

三、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各单位将《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A4纸打印一式1份)、《青海大学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 2015年 10月 12日 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E-mail:413681607@qq.com)。

2、评审方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立项。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青海大学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O 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校对:王虹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