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本科学生重新学习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现将2012、2013、2014级学生在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1. 2013级《大学英语I(三)》、《电工电子学I》、《理论力学I》课程、《软件技术基础》;2014级《大学英语Ⅰ(一)》、《高等数学I(一)》课程进行组班集中授课,授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2.除以上六门课程外,其余课程不组班,学生需随同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同课程进行学习。请有关教学单位通知授课教师,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
3. 2012、2013、2014级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包括自修课程)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学校不再单独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考试。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考试通过后成绩均以“ 60” 分记载。
4. 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告知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5. 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将在期末考试前,与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重新学习学生名单、课程和任课教师有关信息。
6. 教务处届时将按照重新学习授课计划对组班进行重新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7.请各教学单位切实、认真做好学生重新学习工作。
附件:
2012、2013、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组班重新学习授课计划
二O 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校对:张禾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