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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关于2012、2013、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本科学生重新学习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现将2012、2013、2014级学生在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一、课程安排

1.因2012级学生涉及到毕业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正常重新学习程序进行,需安排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和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并于2016年4月8日前完成2012级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成绩录入工作,4月15日前完成2012级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成绩录入工作。

2.2013级《大学英语I(四)》、《材料力学I》、《复变函数及积分变换》、《数据库应用基础》、《工程制图及CAD》;2014级《大学英语Ⅰ(二)》、《程序设计基础(C)》、《大学物理I(一)》、《工程制图及CAD》(材科、有色、钢铁专业)、《线性代数III》、《高等数学I(二)》、《高等数学III(二)》等课程进行组班集中授课,授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3.除以上十一门课程外,其余课程不组班,学生需随同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同课程进行学习。

4.2013、2014级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包括自修课程)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学校不再单独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考试。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考试通过后成绩均以“60”分记载。

二、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学生名单,采用网络传播、纸质版张贴等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及考试安排,尤其对2012级毕业班学生要重点告知;通知授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授课、辅导、答疑工作。

2.教务处届时将按照重新学习授课计划对组班进行重新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将在期末考试前,与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重新学习学生名单、课程和任课教师有关信息。

 

附件:2013、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组班重新学习授课计划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

 

校对:赵媛媛         打印: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