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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境外原版教材(含教参、参考资料、外文图书、讲义等)的选用管理,落实高校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正确性、思想先进性、理论实用性和知识前沿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境外原版教材包括:境外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中文版和编译版),外国作者在中国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版)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第二章  选用原则

  第三条  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原则: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原则性和价值导向错误;

  2.适用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3.选优原则:选用社会公认的、具有较好口碑的境外原版教材,确保教材质量。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校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各院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教材图书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任成员。

  第五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1. 指导制定学校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办法;

  2. 对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进行决策;

  3.审批境外原版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4.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教材选用、订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2.组织专家对拟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内容和质量进行审核;

  3.监督境外原版教材的供应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四章  选用程序

  第七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程序:教师申请或推荐→院系(部)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任课教师必须填写《青海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

  第八条  教研室主任、院系(部)主要负责人逐级对本院系(部)教师申请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初审,并于每年5月15日或11月1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教材报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小组审定。

  第十条  未经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严禁预定、发放和使用。

  第五章  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对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负主体责任,院系(部)领导负直接责任,推荐教材的教师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依据学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未经学校审核擅自订购、发放、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

  2.推荐境外原版教材内容存在价值导向、政治立场等原则性问题的;

  3.未组织专家审核或审核不严,致使问题教材进入课堂的;

  4.刻意隐瞒、漏报境外原版教材使用情况的;

  5.发现问题教材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6.未按照规定或要求完成学校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工作的;

  7.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和成人教育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